重庆市万州区开展和变革委员会关于重庆市万州区公共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买卖服务收费有关事项的告诉
为进一步降度易本钱、优化营商环境,依据《重庆市开展和变革委员会关于重庆联合产权买卖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公共资源买卖中心)买卖服务收费有关事项的告诉》(渝发改收费〔2023〕115号)精力,经研讨,现将重庆市万州区公共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归入政府定价规模的收费项目、收费规范及有关事项告诉如下。
房子市政类工程建造招投标买卖服务费依照中标额的1.4‰收取,房子市政类工程以外的水利、交通、电力、动力等工程建造招投标买卖服务费依照中标额的1‰收取,每宗买卖服务费最高不超越18万元。买卖服务费的收取目标由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予以清晰。
国有建造用地使用权买卖服务费选用分段递减累计的方法计费,依照下表规范核算收取。
国有财物买卖服务费区别产(股)权转让、企业增资、财物转让、财物租借等买卖类型,选用分段递减累计的方法计费,依照下表规范核算收取。
注:1.上述买卖服务每宗单向不低于300元(其间车辆买卖项目单向不低于200元);
2.上述企业增资和财物租借项目,增资方、租借方对付费主体还有约好的,从其约好;
3.上述买卖服务以外的,经主管机构同意的“非揭露协议转让”“非揭露协议增资”等非揭露协议买卖项目,按每宗2000元收取。
(二)你司应依照明码标价规则,将收费项目和收费规范在夺目方位公示,承受开展变革、市场监管、公共资源买卖监督管理等部分和社会的监督。
本告诉从2024年3月1日起履行。《重庆市万州区开展和变革委员会关于调整万州区公共资源买卖中心买卖服务费试行收费规范的告诉》(万州发改费〔2018〕8号)、《重庆市万州区开展和变革委员会关于清晰万州区公共资源买卖中心买卖服务费收费规范的告诉》(万州发改价〔2019〕17号)一起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