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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方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体业务包括电线电缆生产、销售、航空零部件加工及铝基复合新材料三大板块。

  第一类为特高压、超高压用钢芯铝绞线系列、铝合金绞线系列、铝包钢绞线系列等架空导线产品;

  第二类为电气化铁路(包括高速铁路和普速铁路)、城市轨道交通及地铁用接触线及承力索及相关的特种电缆、导线;

  目前,公司已发展成为国内主要的超、特高压架空导线生产供应商之一,并在我国特高压导线领域主要的钢芯铝绞线产品细分行业的市场之间的竞争中处于优势地位。

  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航飞主要是做飞机结构零部件及大型关键结构件的高端精密加工制造服务,产品有机体钛合金、铝合金框、梁、肋、接头等数控加工件,钣金成型模具、复合材料成型模具,产品覆盖多款主要军用机型以及中国商飞C919、C929等民用机型。

  报告期内,成都航飞积极地推进航空零部件、大型关键结构件及航空零部件装配等业务的科研生产及检验测试的项目实施进程,五轴、三轴数控加工子项目产能得到较大幅度提升,尤其是钛合金结构件产能实现大幅增长。

  公司控股子公司通达新材料主要是做1、3、8系铝板带箔的研产销工作,基本的产品有CTP/PS板基、单/双零箔坯料、合金料、深冲料、幕墙板、天花料、装饰板等品类,大范围的使用在印刷、电子制造、车船制造、机械制造、交运仓储、建筑装潢、航空航天、药品、食品、化妆品包装等所有的领域,产品畅销全国各地。

  通达新材料拥有1800型铸轧生产线T燃气及电加热退火炉共6台、1650拉弯清洗矫直线台,未来随着新生产线的运行,铝加工材料业务可实现大幅增长。

  公司电线电缆业务是支撑国民经济发展的主要行业,主要客户是国家电网及其关联企业、南方电网及其关联企业、中铁总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公司与客户签订合同时,一般以原材料采购价格加上特殊的比例的加工费来确定销售价格。公司的合同一般都会采用“闭口价”合同,合同签订时即依据当期原材料现货价格确定未来的销售价格,因此后期原材料实际采购价格的波动会较大程度的影响企业的利润。通常情况下公司会采用期货套保方式来平滑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利润的影响。

  电线电缆业务材料成本占生产所带来的成本比重较高,属于的典型资金密集型行业,经营中须保持充足的流动现金。因客户线路设计不同,所需电线电缆的规格、型号、长度均不相同,故产品具有定制特点。公司依据接到的客户订单进行定制化生产,以销定产。

  成都航飞的航空零部件加工业务客户大致上可以分为军品和民品,报告期军品业务量占成都航飞业务量的比例较大。因所用材料为特殊型号,具有领域专用性、定制化特点,故成都航飞的业务采用“来料加工”模式,由客户将原材料发运至成都航飞,成都航飞按要求加工并检验完成后返回客户。公司与客户签订合同时,通常会依据原材料特性、产品的图号、复杂性、加工精度要求、产品大小等要素来确定加工费。

  因无需采购原材料,成都航飞在财务计量中采用“净额法”核算,即营业收入大多数表现为加工费,成本主要是人工费、固定资产折旧及部分耗材等。军品不同批次、不同图号产品差异较大,故成都航飞为订单定制化生产,生产组织主要是根据客户来料及交付进度计划进行。

  通达新材料基本的产品为铝板带等,大范围的应用于建筑装饰、医药包装、食品包装等领域,主要是采用“以销定产”的订单生产经营模式。公司接到客户订单以后,依照订单对产品规格、数量、性能、质量等要求做技术评审和交期评审,确认接单后严格按照技术方面的要求和交货期限合理的安排生产。针对通用半成品、常用产品,采用大批量生产方式,提高生产效率,降低过程成本。针对不一样的客户对产品不同合金状态、规格的要求,采用多品种、小批量生产方式,以适应市场的快速变化。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一)2020年12月21日,经公司CEO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以经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审计机构审计的洛阳万富2020年度净资产为定价依据,将公司持有的洛阳万富25%的股权转让给洛阳金云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云实业”)。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持有洛阳万富35%的股权,截止2022年1月26日公司已收到上述25%股权对应的全部转让款。股权转让后有助于降低公司经营风险,专注于主营业务。使公司集中精力和资源,进一步巩固和拓展在电缆和军工领域的竞争优势,有利于公司“立足主业,深耕军工”的发展的策略的实施。

  (二)2021年12月22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并完成工商注册登记的自愿性信息公开披露公告》,以自有资金人民币1,000万元设立河南通达久通电缆有限公司,本次投资设立通达久通,旨在进一步拓展公司电线、电缆产品产业链,扩充公司中低压电缆、光伏电缆等产品产能,对公司长远发展具有一定的积极影响。在推动公司产业布局的同时,为公司未来可持续发展提供项目储备,并逐步提升公司的影响力和综合竞争力,符合公司发展的战略规划。

  (三)2021年12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的议案》,赞同公司以河南通达新材料有限公司2021年9月30日经审计净资产扣除审计日后向股东分配的净利润后的余额为定价依据,收购河南浩达铝业有限公司和河南拓之诚金属贸易有限公司分别持有的通达新材料20%和5%的股权,收购完成后公司将合计持有通达新材料60%的股权,上述股权收购事项相应的工商变更手续于2022年1月4日已完成。公司本次股权收购完成后,通达新材料的高现金流周转率与公司现金流周转率较低形成良好的互补,并且在大宗商品的价值大幅波动的周期,通达新材料的高存货周转率可以显著降低运营风险,同时也可以对生产及销售资源进行有机整合。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资金运作效率,降低经营成本及经营风险,为公司带来新的利润增长点,助力公司进一步做大做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2年3月9日以书面、传真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2年3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其中,参加现场会议董事3名,通过通讯方式参加董事4名)。会议由董事长马红菊女士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董事会议事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合法有效。

  1、经审议,会议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结果,通过了《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之“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部分。

  独立董事向董事会递交了《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于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详见巨潮资讯网()。

  2、经审议,会议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结果,通过了《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3、经审议,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通过了《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4、经审议,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通过了《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资产总计362,954.37万元,负债合计121,600.19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234,358.03万元。

  2021年度,公司合并营业总收入236,314.18万元,比上年度增长22.01%。实现营业利润2,414.05万元,同比下降79.5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441.28万元,比上年度下降80.39%。

  5、经审议,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本公司2021年度实现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4,412,754.74元,加期初未分配利润461,417,181.17元,期末可供全体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85,829,935.91元。

  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1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股东回报规划》,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现金分红比例要求。

  《关于2021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6、经审议,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7、经审议,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通过了《2021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1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审核报告》、《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8、经审议,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通过了《关于归还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关于归还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归还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9、经审议,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通过了《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表了核查意见。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了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并出具了《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出具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及《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10、经审议,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通过了《2021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2021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核查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11、经审议,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确保公司安全,根据公司日常经营需要,公司及子公司在2022年度将分别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偃师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偃师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偃师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洛阳分行、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及其他潜在的金融机构办理综合授信业务,综合授信额度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主要用于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贸易融资等银行业务,融资费用按相关规定与各金融机构协商确定,融资协议将分别订立。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总经理签订相关协议、合同等有关文件。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有效期限自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

  12、经审议,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和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和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和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13、经审议,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有5位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回购注销上述5名已离职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共计5.4万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4.27元/股。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4、经审议,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同意公司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巨潮资讯网(。

  15、经审议,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通过了《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16、经审议,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17、经审议,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于2022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18、经审议,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通过了《关于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议案》。

  《关于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19、经审议,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通过了《关于〈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董事史家宝先生为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人,其本人及关联董事马红菊女士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长期、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确保公司长期、稳定发展,深化公司的激励体系,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吸引和保留优秀管理人才和业务骨干,提高公司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建立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实现公司、股东和员工利益的一致性,促进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公司于近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就拟实施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事宜充分征求了员工意见,会议同意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和《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的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20、经审议,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通过了《关于〈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董事史家宝先生为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人,其本人及关联董事马红菊女士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为规范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21、经审议,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通过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事项的议案》。

  公司未发生股权激励计划中规定的不得解除限售的情形,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解除限售事项所涉及公司业绩指标、激励对象及其个人绩效考核等实际情况均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本次解除限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审议程序合法合规,解除限售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22、经审议,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本次回购股份拟使用自有资金以不低于人民币122.06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44.12万元(含)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事项由公司视情况在本年度择机实施。

  本次回购股份(以下均特指2022年回购事项)拟使用自有资金以不低于人民币122.06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44.12万元(含)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后续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8.92元/股(含本数),预计回购数量:136,838股-273,676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03%-0.05%,回购股份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23、经审议,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通过了《关于修订〈期货套期保值制度〉的议案》。

  24、经审议,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董事史家宝先生为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人,其本人及关联董事马红菊女士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为保证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5、授权董事会确定或变更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机构,并签署相关协议(如有);

  6、若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最终认购金额少于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或参与员工人数发生变化的,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进行修订;

  7、若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授权董事会根据新的政策对本员工持股计划作出相应调整;

  9、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5、经审议,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定于2022年4月12日召开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4月12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4月12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1)截至2022年4月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河南省偃师市顾县镇史家湾工业区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以上议案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1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发布的相关公告。

  上述方案中,议案9.00和议案10.00为特别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上述所有议案需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

  根据《公司法》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会议上做2021年度述职报告。

  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应在2022年4月11日17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或发送至公司邮箱),不接受电话登记。

  法人股东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当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当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登记。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当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当出示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

  4、受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受托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办理登记手续。

  8、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受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4月12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说明: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截至2022年 月 日,本单位(本人)持有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股,拟参加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2年3月9日以书面送达的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2年3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蔡晓贤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1、经审议,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2、经审议,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通过了《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与会监事对于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1年年度报告进行了审核,发表如下意见: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2021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3、经审议,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通过了《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资产总计362,954.37万元,负债合计121,600.19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234,358.03万元。

  2021年度,公司合并营业总收入236,314.18万元,比上年度增长22.01%。实现营业利润2,414.05万元,同比下降79.5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441.28万元,比上年度下降80.39%。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2021年度审计报告》详见巨

  4、经审议,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本公司2021年度实现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4,412,754.74元,加期初未分配利润461,417,181.17元,期末可供全体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85,829,935.91元。

  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1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2022年日常经营对资金需求较大,同意董事会拟定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关于利润分配的要求,充分考虑了公司2022年度实际经营状况、未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于2021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5、经审议,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6、经审议,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通过了《2021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2021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出具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审核报告》、《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7、经审议,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通过了《关于归还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相关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有关规定,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关于归还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归还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8、经审议,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通过了《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公司生产经营起到较好的风险防控作用。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作的实际情况。

  《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出具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及《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9、经审议,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通过了《2021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2021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核查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10、经审议,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和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和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含下属全资子公司)滚动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含)5.5亿元(其中:自有资金不超过3亿元,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2.5亿元)的自有资金和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产品需有保本约定),期限12个月以内(含),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能够获得一定投资效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和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和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和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11、经审议,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5名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侵害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回购注销5名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54,000股。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12、经审议,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同意公司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巨潮资讯网(。

  13、经审议,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通过了《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前提下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规避原材料价格大大波动给公司及子公司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减少由于商品价格发生不利变动引起的损失,提升公司整体抵御风险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事宜。

  《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14、经审议,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计提后更能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本次计提的决策程序合法,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15、经审议,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于2022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16、经审议,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通过了《关于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有利于规避人民币汇率波动带来外汇风险,能够有效控制外汇风险带来的成本不确定性。有利于加强远期外汇交易业务风险管理和控制,减少由于外汇交易发生不利变动引起的损失,提升公司整体抵御风险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2022年度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事宜。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17、经审议,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通过了《关于〈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1、公司不存在《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2、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3、公司编制《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程序合法、有效。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内容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和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4、公司监事会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单进行核实,认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拟定的持有人名单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和法规关于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持有人条件,符合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持有人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5、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公司的长期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和《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的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18、经审议,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通过了《关于〈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相关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19、经审议,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通过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事项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161名激励对象绩效考核评分均为A,解除限售资格合法、有效,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母公司及子公司实际业绩完成情况满足《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关于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办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相关事宜。

  《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626号核准,本公司委托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不超过133,156,830股(每股面值1元),实际发行74,906,367股,发行价格为每股8.01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599,999,999.67元。扣除承销、保荐等费用10,288,111.86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89,711,887.81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大信验字[2020]第4-0033号《验资报告》。

  2021年度,募集资金项目本年投入募集资金合计77,755,455.61元,均系直接投入承诺投资项目,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295,325,473.80元。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于2008年4月20日经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4年10月26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重新修订通过。

  公司与保荐人海通证券以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成都航飞航空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羊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偃师支行及海通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为,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余额为人民币20,000,000.00元,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172,246,803.98元,收到的利息收入与支付的财务手续费净额为人民币8,381,783.38元,募集资金的期末余额为人民币110,521,393.41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羊支行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专用账户已在开户银行注销。

  航空零部件制造基地建设项目,项目总投资6.22亿元,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2.70亿元,本次募集资金投入对应项目建设内容的建设期36个月;新都区航飞航空结构件研发生产项目,该项目采购国内外先进的生产设备,建设FMS柔性生产线及配套设备,项目建设期24个月,目前上述项目均未建设完成。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