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建设工程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即是通过对竣工项目的决算情况做审计,以确认项目全部基建投资支出、基本建设资产金额来源、基建资金结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准确性;同时对设计概算执行情况及与真实的情况进行审核、对比、分析。竣工决算审计的目标是保障建设资金合理、合法使用,客观评价投资效益,促进总结建设经验,提高建设项目管理水平。
然而,大型基本建设项目由于建设周期长、容易受国家行业政策、物价水平、建设旁边的环境变化等因素影响,造成设计变更较多,工程结算与概预算情况出入较大等情况,进而使竣工决算审计困难加大。本文通过六个步骤、十个要点就如何进一步做好基本建设工程建设项目的竣工决算审计展开探讨。
竣工决算审计涉及到项目的整个建设过程,面临着审计范围宽泛、时间纵深较长的现实困难,唯有充分做好审前调查,全面摸清项目基本情况才能兼顾全局,突出审计重点。通过六个步骤能有效地摸清情况、理清思路。
一是了解基本建设工程建设项目项目立项、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概算、调整概算等基本背景资料,明确具备立项审批和概算批复、调整权限的具体单位或部门。
三是了解基本建设工程建设项目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包括建立内部控制制度的程序、流程和实际执行情况等,着重关注合同签订、工程结算等环节的操作规程,对于单位级次较多的更应明确公司总部、分公司、项目部等各层级的权限。
四是了解基本建设工程建设项目会计核算的方法,包括各类款项的支付审批程序、会计事项的处理、甲供设备及材料的采购、验收、交付安装等程序。
五是了解基本建设工程建设项目各种经济合同订立和履行等情况,按照勘察设计、设备采购、建筑安装施工、其他服务类合同等进行适当分类。
(一)审查项目竣工决算报告的编制情况。审计人员应重点了解决算编制工作的责任单位,其编制依据是不是满足国家相关规定,资料是否齐全,手续是否完备,对项目遗留问题的处理是否合规。着重关注实际投资核算,包括建安工程投资、设备投资、待摊投资核算的真实和准确,待摊投资支出的合法、合规性以及分摊方法的合理性,特别是建筑设计企业管理费、勘察设计费、土地征用费等前期费用的核算、分摊是不是合乎法律、合规。
(二)审查项目建设及概算执行情况,着重关注项目建设是否按照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进行。在取得项目的竣工决算表后,整理汇总一个概算与实际投资的对比明细表,将其中实际投资与概算投资出入较大的单项工程作为审查的重点,在此基础上逐项分析超概算或节约的详细的细节内容与原因,比如是不是真的存在概算外项目和扩大工程规模、提高建设标准的情况,有无重大工程质量事故和经济损失或投资浪费等情况。
(三)审查建设项目资产金额来源。根据项目设计概算批复,审核建设资产金额来源是否与设计概算内容一致,工程建设过程中建设资金到位情况等。
(四)审查交付使用财产和在建工程建设价格真实性,着重关注交付使用财产是否真实、完整,移交手续是否齐全、合规,其中切勿忽略各类备品配件、工器具等的交付移交;同时关注大额非货币性资产、流动资产、铺底流动资金是否真实、正确。
(五)审查工程建设价格真实性和合规性,重点审查成本核算是否完整,关注有无挤占工程成本,提高工程建设价格,转移建设投资的问题,实际审计中应注意以下若干问题。
一是整体把握建安工程成本。着重关注各类设计变更、现场签证、材料价差等工程结算,特别是工程结算时对于各类成本费用的调增调减,经过审查其支撑性资料来判断其真实性,分析合法合规性,对于提交的结算资料有疑点的可具体延伸资料提交方,要求提供资料原件和相应的财务会计资料。
二是重点核查施工工程量。通过比对招标工程量、施工图量、竣工图量,结合设计变更或工程联系单的详细的细节内容,来核查分析施工工程量的准确性。由于工程量的计算量大且烦琐,可以有重点地审查投资比例较大的分项工程,如混凝土结构梁、板、柱、钢结构等,和容易混淆或出漏洞的项目,如建筑工程中的内外墙体、面积应以实砌体积计算。此外,工程量的计算也可作为评价设计单位工作质量的依据。
三是审核工程物资材料用量及价差。物资材料用量审核,根据基本建设项目的特征选择主要工程材料,审查主要材料采购合同、入库单或施工现场接收单(如施工、监理、厂家、甲方代表的四方签证量)、耗量表等。由于各地市场材料价格不一且波动较大,材料的价差审核有一定难度,特别是时间较早的工程建设项目取证的困难性更大。具体而言,材料价差应依照定额用量、实际消耗量和预算定额单价、实际单价分析计算。
四是审核工程定额的套用。着重关注由于定额缺项或定额使用条件不符而发生的高估冒算、弄虚作假的问题。首先要审核决算中所列工程建设项目、规格、计算单位是否与所套用的定额相符,是否有高套、错套现象。应重点审核价高、工程量较大或定额子目容易混淆的项目,保证工程建设价格准确。
(六)审查尾工工程。根据修正总概算和工程形象进度,核实尾工工程的未完工作量和投资,如是否经有关部门核实或审批,尾工工程与预留尾工资金是否相匹配。防止将概算外新增项目列作尾工项目,挤占工程投资,或者是大量预留尾工资金的情况。
(七)审查转出投资、应核销投资及应核销额外支出。关注列支依据是否充分,手续是否完备,内容是否真实,核销是否合规,有无虚列投资的问题。
(八)审查项目结余资金。审查实际投资是否控制在总投资之内,未使用的工程物资的账务处理是否得当。重点审核库存物资,防止隐匿、转移、挪用库存物资。审查是不是真的存在虚列债权债务,隐匿、转移项目结余资金的问题。
(九)关注基建收入的情况,包括各项工程建设副产品的变价收入、试生产收入,以及各项索赔和违约金等另外的收入,相关收入是否及时入账,核算是否真实、完整,有无隐匿、转移收入的问题。是否依照国家相关规定计算分成,足额上缴或归还建设贷款。
(十)审查投资包干结余。根据对设计概算的执行情况的分析,正确核算项目包干结余指标,防止将未完工程的投资做为包干结余参与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