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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力继续经营网传中超河北队发布停工休假通知球员尹鸿博发声

  10月26日消息,今天网传河北足球俱乐部下发停工休假通知。通知显示,俱乐部已无法继续开展经营活动,同时正寻求体育局等部门协助处理问题。目前,河北足球俱乐部尚未对此声明发声,但多名知情人士已对此发表看法。

  河北足球俱乐部停工休假通知显示,俱乐部运营资金困难,廊坊市体育局推进俱乐部股改工作停滞。“根据俱乐部经营现况,客观上已无法正常开展经营且基本处于停滞状态。本俱乐部决定于2021年10月26日起停工休假。如公司提前复工,或需延长停工时间,将另行通知。”

  同时河北足球俱乐部表示,俱乐部正积极寻求廊坊市体育局等部门解决当前问题,争取尽快复工。有序经营。

  今年年初,华夏幸福集团陷入困境,河北队遭遇的经济危机也从此开始。本赛季,河北队球员曾多次向外界释放“求救”信号,但均没有掀起太大的波澜。

  在河北队停工休假通知传出后,多位相关媒体人跟进报道。据记者袁野透露,球队目前“水电费都交不起了”。

  “河北队的问题已纸包不住火了,俱乐部现在在廊坊体育场办公,他们要自己交水电费,但现在据说水电费都交不起了,只能放假了。至于何时集中,还能不能集中,没人知道。这个通知写的是积极寻找廊坊体育局处理问题,不知道能不能解决。”袁野写道。

  另据足球报记者李璇报道,俱乐部目前确实已经放假。“确认了一下,网传河北队停工放假的通知属实,俱乐部确实放假了。没有比赛打是一方面,主要是股改一点进展没有,俱乐部打足协杯都是员工自己垫钱去的,这种情况下,没有比赛,放假是最优选择。”

  另外,河北球员尹鸿博也在个人微博中发声。他写道,希望河北体育局能够尽快帮球队解决困难。

  值得一提的是,一旦河北队问题得不到解决,且无法继续参加接下来的赛事,那么接下来的中超赛程,以至于下赛季中超、中甲的升降级都将受一定的影响。借款20万元用于个人业务,原告提供2014年1月20日刘某账户将20万元转入被告账户的转账记录作为证据,转账标注为借款。

  被告张某辩称,被告从未向原告借款20万元,原告所诉无事实和法律依据,原、被告并非朋友关系,只是原告任职的山东某有限公司与被告曾任职的淄博某有限公司存在衣物购销的业务关系。

  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法院一审认为,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应当提供证据加以证明,当事人未能提供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的后果。原告李某某提供的银行转账明细是案外人刘某与被告张某之间的资金往来,不能证明该笔资金系原告的出借资金,也不能证明原、被告之间有民间借贷关系,故原告的诉讼请求,证据不足,法院不予支持,驳回李某某的诉讼请求。

  一审判决后,原告不服向淄博中院提起上诉。淄博中院驳回原告上诉,维持原判。

  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在审判实践中占比较大,本案中原告主张涉案款项系民间借贷,应从款项交付和双方存在借款合意两方面做举证。借款合意即被告签字的借条等相关证据,原告仅提供转账凭证,提供的转款凭证中虽标注为借款,但该标注为一方自行作出,不能证明被告对此笔款项性质为借款的认可。且原告提供的转账记录系案外人名下银行账户的转账记录,无法确认转款的用途及性质,在现有证据下无法认定民间借贷法律关系的存在,故依法予以驳回。

  在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不能提供证据或所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应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虽然借款凭证中标注为借款,但该标注为一方自行作出,在无另外的证据材料的情况下,不能证明款项性质为借款。一方主张涉案款项为借款,应对双方存在借款合意进行进一步举证,在未提供其他证据予以证实的情况下,法院不予支持。返回搜狐,查看更加多